物流法律法规培训 4.3、4.4.ppt
《物流法律法规培训 4.3、4.4.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流法律法规培训 4.3、4.4.ppt(40页珍藏版)》请在点石文库上搜索。
1、43 水路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关系,431 水路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概述 1国内水路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43 水路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关系,431 水路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概述 2国际水路运输方面的法规公约 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国际海运条例 在国际上,主要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及汉堡规则三个国际公约 我国不是上述公约的成员国,432 船舶租赁合同,1合同类型概述 1)定期租船合同 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我国租船公司也制定了定期租船合同 物流服务主体在订立船舶租用合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不
2、同的合同范本,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具有法律上的优先性,海商法中相关的规定只有在合同没有约定时才作为补充,共同海损,指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新杰森条款,杰森条款的内容是在船方存在过失的情况下,仍可要求货方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而相比之下,新杰森条款的“新”字,是指姐妹船救助视为第三方救助,货方
3、对与此相关的费用仍需参加共同海损分摊,光船租赁合同,又称船壳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目前使用较多的光船租赁合同格式是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会制定的标准光船租赁合同,租约代号为“贝尔康”,航次租船合同,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国际上常见的航次租船标准合同有统一杂货租船合同,通常称为金康合同、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和油轮航次租船合同,2 三种合同特点之比较,1)合同的性质 2)合同的费用及其承担 (1)租金的计算方式之不同 (2
4、)出租方和承租方承担的费用不同 3)合同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船舶的经营权人不同 (2)承担的风险和救济方式不同,43 水路货物运输中的法律关系,1班轮运输合同 指在特定的航线上按照预定的船期和挂靠港从事有规律的水上货物运输的运输形式。 1)合同的订立 (1)合同主体 (2)合同形式 水路运输当事人除了有运输合同之外,还有运单 运单只是承运人接收货物后签发的一种凭证,如果由载货船船长签发的,视为代表承运人签发 (3)合同条款,2.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与责任,(1)托运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托运人办理相关货物的运输手续、提供按合同约定的货物、对托运物进行妥善包装和制作运输标识,以及对特殊物
5、品和贵重物品派专人照料和押运的义务 托运危险物的告知义务及其相关责任 托运人负责笨重、长大货物和舱面货物所需要的特殊加固、捆扎、烧焊、衬垫、苫盖物料和人工,在卸船时拆除和收回相关物料;需要改变船上装置的,在货物卸船后应当恢复船的原状,(1)托运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托运木(竹)排应当按照与承运人商定的单排数量、规格和技术要求进行编扎。在船舶或者其他水上浮物上加载货物,应当经承运人同意,并支付运输费用。在航行中,木(竹)排、船舶或者其他水上浮物上的人员应当听从承运人的指挥,配合承运人保证航行安全。 除另外约定外,托运人应当预付运费。因货物性质发生的下列洗舱费用,由托运人承担:,(2)承运人的权利义
6、务与责任,保证船舶适航 接收和照管货物 不得绕航。选择顺序依次是:按照双方约定的航线,未做约定时按照习惯航线、不具备约定及习惯航线时按照地理上的航线 按时交付货物 委托港口作业权。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留置权,3. 货物的接收与交付,(1)货物的交接 (2)货物的提取和验收,4. 责任范围、索赔及其时效,(1)货损责任 承运人承担货物迟延、损坏或者灭失等赔偿责任的范围限于货物的实际损失以及运输中发生的其他运输费用,对于不能预见的损失不予赔偿。 另外承运人在下列情况下造成货物损坏、灭失或者迟延交付的,可以免责: (2)运费责任,4. 责任范围、索赔及其时效,(3)索赔 对于货损责任,可以由托运
7、人基于货物运输合同提出,也可以由收货人基于侵权而提出 当运输中有实际承运人时,如合同中没有排除规定,有权提出赔偿的人既可以向签约承运人提出也可以向实际承运人提出或者向二者同时提出 承担责任的赔偿人可以就其多承担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追偿,4. 责任范围、索赔及其时效,(4)时效 为货运记录交给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次日起算不超过180日 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60日内处理,434 际海上货运合同,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1)提单运输 (1)提单的概念及其性质 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在海上运输合同中,
8、提单具有以下三种作用 提单是合同证明 提单是货物收据 提单是物权凭证,(2)提单的种类,以收货人抬头分 记名提单指托运人指定特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又称为“不可转让提单。” 不记名提单指托运人不具体指定收货人,在收货人一栏只填写“交与持票人”字样,故又称作“空白提单”。这种提单不经背书即可转让。 指示提单指托运人在收货人栏内填写“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指示提单通过背书可以转让,故又称“可转让提单,(2)提单的种类,以提单是否有批注分 清洁提单指提单上无明显声明货物及包装有缺陷或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 不清洁提单指没有类似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很难作为物权凭证使用,银行也拒绝接受不清洁提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流法律法规培训 4.3、4.4 物流 法律法规 培训 4.3 4.4